(一)?崗位主要職責
作為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遵守公司法、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1.?主持事業部和礦山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集團決議;
2.?制訂并實施事業部中長期戰略、礦山采掘布局等發展規劃;
3.?制訂并實施事業部和礦山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并實施事業部和礦山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擬訂并實施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并實施礦山的具體規章制度;
7.?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礦長、財務負責人;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集團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集團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任職資格
1.?本科及以上學歷,采礦相關專業,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者優先
2.?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明,并持續保持相應水平和能力,且無被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吊銷、撤銷或暫停安全生產有關資格等有關情形
3.?10年以上礦山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大中型礦山企業同類管理崗位工作經驗
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井下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薪酬激勵機制
1.?基本薪酬(底薪):
30萬元/年(2.5萬元/月),按月發放
2.?績效及獎金(聯合試運轉后實施)
(1)根據生產目標配套產量、成本等績效激勵機制
(2)根據HSE的目標達成執行季度HSE風險績效翻倍獎勵機制
(3)根據年度評優評先、企業效益目標達成情況享受年終13-20薪
(4)專項績效及獎金:根據專項立項目標計劃配套激勵機制(一事一議)
3.?股權認購激勵(面議)
根據業務與管理目標達成情況(管理評價)授予認購資格,并根據目標達成度予以認購定價優惠。
4.?福利
按公司福利制度享受購車補貼、交通費補貼、社保、公積金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