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票據
1、每天早上填寫支票與匯款單,打印回單并及時記帳。
2、每天收到現金和支票要與實際單據核對準確無誤后,交應收在用友系統進行銷帳工作。
3、每月要把公司的各種報銷費用輸入用友。
4、每月7號之前一定與會計對清帳目,不能有推遲現象。
5、每月30號前盤點現金是否與帳面一致。
6、業務經理及業務主管領取支票或現金時,在沒有發票對應時,應要求本人填寫借款條,并報財務經理審核,直到相應發票回籠為止,還回借條本人。
7、所有欠票據人員時間不能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后及時通知行政部對業務經理進行警告或處罰,直至追回票據為止,超過10天可以書面通知給行政部扣除獎金提成。
8、發出票據時一定要填寫全稱,否則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追究個人法津責任及經濟賠償。
9、收取各種票據必須要原件,如果是復印則需當事人或相關人員簽字,經理簽字的票據不能有任何修改,發現異常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匯報。
二、付款
1、每次付款時詳細審核數據,是否有異常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2、收到應付款經總經理簽字后2天內付出(有特殊情況即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情況)。
3、對每批單據及各類票據金額都要認真負責審核及確認。
三、代墊費用:
1、如果廠家能夠在當月貨款沖市場代墊費用,可以適當代墊。公司不提供任何票據,需要公司配合開票的應收取發票稅額6%給公司交稅。
2、如果廠家不能在貨款中扣除市場一切費用,則應預收各廠家預備金額,否則不能代墊。
3、各項代墊費用在當月收取回來,如有特殊情況,要在下月補回的必須要求廠家負責人簽字。
4、各種代墊費用不能超過2個月收取廠家(即跨月)。
四、應收款
1、收到各客戶回籠支票必須認真審核款項是否與公司送貨額相符,有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至上級領導。
2、收取業務人員上交的現金必須認真點清,當面驗收,以防有假幣出現。
要求:***優先,須有擔保.有會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