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經銷商針對用藥終端、終端單產等數據制定出銷售計劃和銷售政策,采購計劃,有權對經銷商商制定的銷售計劃的合理性、銷售政策的可執行性進行審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監管經銷商執行公司制定的產品價格政策2.監管當地配送商配送備案情況,含配送商業備案及配送產品備案3.對所轄區域經銷商、配送商分品種安全庫存的檢查管理工作4.對所轄區域經銷商的協議達成情況進行考核,開展經銷商備胎儲備工作,有權利對不符合要求的經銷商提出調整意見5.協助經銷商建立地推團隊和居間人團隊,參與團隊建設、管理及考核對經銷商監督檢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經銷商通報并每月匯總向事業部領導匯報6.以所轄區域為單位,普查區域終端網絡資源,以品種為單位,落實已覆蓋終端銷售計劃,提升計劃準確性,加強空白終端開發力度,拓展空白區域市場;根據終端開發維護進展,協同經銷商周期性完善《等級醫療品種終端覆蓋明細表》,保證數據真實、準確7.梳理區域內商業渠道,協調經銷商、配送商合作管理,保證等級醫療品種銷售通路順暢8.根據營銷公司市場部要求,結合省區學術推廣規劃,提供等級醫療品種學術服務及會議推廣9.根據營銷公司相關要求,完成區域內各類信息數據收集、調研、分析工作,包括地方醫藥政策、競品情況、銷售數據等10.營銷公司事業部相關工作安排,配合省區落實、執行11.收集居間人信息,建立與居間人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12.負責集團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通知向經銷商的傳達13.負責省區遺留問題的協調處理14.代表哈藥解決區域內哈藥指定終端及消費者產品質量投訴問題;如需公司出面解決,及時反饋給質量部門15.建立與當地藥監藥檢部門良好溝通,關注市場抽檢和終端使用不良反應信息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產品所屬企業質量部門。并跟蹤檢驗過程與結果,直到問題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