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做好分管權屬單位的監督監察工作。?
2.做好陽光教育事業部及權屬子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行為、財務運營情況的監督工作。?
3.負責檢查所在單位貫徹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人員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4.了解、掌握和跟蹤重要經營管理活動,對內控制度及執行情況、重大決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合規性提出質詢或建議。?
5.做好監事會條線行政人力規劃和考核成果落地工作。?
6.負責集團檔案建設、管理規范工作。?
任職資格
?1.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法律、審計、財務、管理、紀檢監察等相關專業優先,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3.閱歷:具有8年以上工作經驗,5年以上相關管理經驗。?
4.年齡:60歲及以下。?
5.其他: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清正廉潔、保守秘密。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和文字撰寫能力,并具備獨立工作能力。具有國家政府機關或集團化管控企業公司任職經歷,熟悉法律、審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