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崗位職責:
一、積極宣傳各項安全規程、文明施工規定、環境/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CI工作有關知識,并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二、參與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計劃的制定,并及時組織實施。
三、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建立健全的安全保證體系,制訂或修訂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四、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各項安全技術交底,
五、組織做好井架、腳手架、臨時用電系統和各類機械設備等安全設施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六、每日巡視現場,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罰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七、每月二次會同各班組兼職安全員,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檢查要求有記錄、專業檢查人員簽字、整改措施和復驗達標四單,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八、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活動;深入基層,分析、研究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對主管部門簽署的安全整改單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九、及時填報安全月報表,協助教育有關人員辦理安全合格證、培訓證,并跟蹤管理。
十、積極開展“安全事故為0”、“百日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把安全職責落實到每一個人,把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落實到行動中。
十一、安全員除對現場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外,還必須檢查職工日常生活中的各類不安全、不文明因素。在生產活動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以服從安全生產為原則。
十二、參加項目部環境和危險因素的識別工作,參與項目部組織的各類培訓。
十三、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對項目部的大氣污染、噪聲、粉塵、固體廢棄物、用水、用電和消防的控制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做好環境/安全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的其他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