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長安大戲院座落于西單路口東南角,因市政建設需要,1996年長安大戲院易地建成于建國門內大街光華長安大廈內。新長安大戲院以其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繼續著長安的輝煌歷史,承載著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責任,牽動著中外新老戲迷的心。2009年4月,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經北京市文化局批準同意對長安大戲院進行文化體制改革。北京戲曲藝術基金會投資成立北京長安大戲院有限公司,由以前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為企業公司。改革后的長安不忘自己的歷史使命——弘揚民族傳統文化,豐富人民文化生活。長安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民間經典劇目,定時上演,滿足老戲迷的觀賞要求和品味,長安的經營思路仍堅持“長安不能沒有京劇,但長安不能只有京劇”的宗旨,在經營思路整體不變的基礎上,尋求新的突破,創新和完善自身經營管理體制,實行多種藝術形式兼容,以達到培養與吸引青年和兒童觀眾的目的。為了更能適應市場機制,改革后的長安更新各項經營和管理規定,整合長安員工隊伍,擴充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公司員工的責任和使命意識,提高長安整體經營和管理水平,完善長安的公眾形象。在服務上,進一步了解觀眾的心理需求,上演和制作更多贏得百姓贊譽的經典優秀劇目。這些劇目在保留戲曲原汁原味的基礎上,追求體現隨時代變遷的文化氣息,讓更多戲曲界名角專家和戲迷通過長安的舞臺進行學術交流,讓長安成為國內外人士關注中國傳統民間戲曲和欣賞京劇藝術的藝術圣地。